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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宾县检察院2020预算公开文本

      2024-07-09

    附件1

     

     

     

     

    2020年省直部门预算公开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五、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六、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八、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九、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

    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四、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五、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六、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二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检办发20192)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任务。

    (三)依法对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决定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全面履行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

    (四)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依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五)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六)依法开展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督改造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以及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的举报。依法开展刑事赔偿工作。

    (八)依法对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依法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的有关技术鉴定进行复核。为检察工作提供其它有关技术服务。

    (九)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及检察干警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管理本院需用装备物资。

    (十一)负责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院11个内设机构。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99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56.3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42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99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2.6万元

    2.项目支出465.7万元。

    在支出预算998.3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0年预算收支比2019年减少453.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压减年度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办公电话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部门要文字说明原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2020年进行2019年未完成的政府采购预算相关手续。

    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部门要文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5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万元,增长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万元,增长25%),比2019年增加1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异地办案数量增加,且地处县区,交通不发达;公益诉讼案件增加,办案用车频次增多;车辆陈旧,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省财政厅辽财指预20201号文批复表

    附件2 新宾县检察院预算公开批复表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9

    2020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

    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0

    50

    附件1

     

     

     

     

    2020年省直部门预算公开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五、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六、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八、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九、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

    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四、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五、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六、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二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检办发20192)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任务。

    (三)依法对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决定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全面履行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

    (四)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依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五)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六)依法开展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督改造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以及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的举报。依法开展刑事赔偿工作。

    (八)依法对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依法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的有关技术鉴定进行复核。为检察工作提供其它有关技术服务。

    (九)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及检察干警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管理本院需用装备物资。

    (十一)负责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院11个内设机构。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99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56.3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42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99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2.6万元

    2.项目支出465.7万元。

    在支出预算998.3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0年预算收支比2019年减少453.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压减年度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办公电话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部门要文字说明原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2020年进行2019年未完成的政府采购预算相关手续。

    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部门要文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5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万元,增长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万元,增长25%),比2019年增加1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异地办案数量增加,且地处县区,交通不发达;公益诉讼案件增加,办案用车频次增多;车辆陈旧,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省财政厅辽财指预20201号文批复表

    附件2 新宾县检察院预算公开批复表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9

    2020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

    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