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网站无障碍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第716期>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新宾检察公益诉讼赋能 让古迹遗址在新时代浪潮中绽放光彩

      2025-06-27


    2025年6月14日是第二十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主题为“让文物焕发新活力 绽放新光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新宾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部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守护新宾千年文脉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构筑起坚实的司法保障,形成“专业评估+司法保障+全民守护”的新宾模式。







    立体化调查,多维度守护文物
    安全



    2021年起,检察干警深入密林田野,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猴石抗联密营遗址群等15处抗联遗址进行全面实地调查,开展“巡长城、护长城”活动,主动与县文旅局协作调研长城遗址及保护情况,共排查出案件线索11条。针对不同类型的文物遗址,采取相应的保护行动。

    筑牢汉长城保护屏障
    2022年5,发现国家级文保单位永陵南城址保护范围内违规存在27根电线杆,严重破坏历史风貌。检察干警运用无人机高空测绘获取全貌图像,深入现场勘察取证后发出检察建议,并召开联席会议、听证会,邀请省考古研究院专家现场指导,多名县委常委和人大代表现场督促办案。最终,县文旅局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拆除违建设施,让千年遗址重现风貌。2024年3月,针对省级文保单位白旗汉城址未设置保护标志说明的问题,经建议,县文旅局通过省文物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安放石质文物保护标志碑;当得知沈白高铁施工计划在保护范围内设置堆料场,经与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促使高铁施工成功避开,实现现代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和谐统一。同月,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汉代烽燧遗址——网户烽火台遭受人为破坏,经邀请人大代表公开听证并制发检察建议,县文旅局及当地政府及时处理复


    织密汉唐山城安全防线
    2024年3月,在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全覆盖调查中,发现省级文保单位黑沟山城(汉唐山城古遗址)存在城墙破损、砖石散落问题,建议县文旅局进行抢救性修缮,目前其南段城墙抢险加固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资金申请与施工计划有序推进。2023年4月,检察干警对太子城山城和杉松山城两处省级文保单位现场勘验发现,太子城山城未设防护围栏和警示牌,保护区内庄稼遍布、砖石散落,甚至有村民搬取山石自用;杉松山城西、南墙因风化、植物侵蚀及砌石特殊工艺,墙体脱落严重。经督促,县文旅局争取到210余万元保护资金进行修复,2025年5月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王艾竹开展遗址保护“回头看”活动
    护卫明长城文化遗产
    2021年起开展“巡长城、护长城”专项活动,针对明长城新宾段部分城墙砌石和敌台坍塌遗失严重的状况,建议争取190余万元省级资金,通过公开招标完成本体清理、城墙加固、局部补砌、散落砌石归安及危害树木清理工程,至2023年底修缮工作圆满完



    凝聚多方合力,协同推进文化
    遗产保护



    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新宾县检察院积极搭建多方合作平台。2022年6月,邀请辽宁省考古研究院副院长李新全开展《新宾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现状》专题讲座,提升干警知识储备,邀请其亲临永陵南城址指导工作。2023年5月,与当地乡政府召开联席会,营造“检府民”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邀请人大代表,联合乡镇干部开展“知家乡 爱家乡 奉献家乡”普法宣讲,分发普法宣传手册200余份。2025年3月,与县文旅局联合召开协同推进文物保护法宣传落实座谈会,围绕“凝聚法治合力 守护历史文脉”主题共商新路径,致力构建“预防—保护—利用全链条机制


    检察履职显成效,社会关注
    促发展


    新宾县检察院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领域的工作获得社会广泛关注。2023年10月,最高检新闻办、辽宁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第87次“走近一线检察官”直播活动,以“千年遗址何以焕发新生?”为主题,创单省最高阅读量,引发全民关注古遗址保护热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新媒体类一等奖。2024 年10月,《守护永陵南城址》《修复受伤的山城城墙》先后由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案“鉴”栏目摄制展播;“辽宁抚顺新宾:人大代表参与‘回头看’” 图片新闻被最高检官网、《检察日报》刊载;“新宾县检察院探索古迹遗址多层次保护路径” 工作被《法治日报》、人民网、法治网等权威媒体报道。




    随着2025年3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新宾县检察院将持续落实高检院“公益诉讼守护文明根脉”专项部署,深化文化遗产价值挖掘与传播,让历史文化焕发新活力,持续擦亮辽东大地文化遗产保护的检察名片。



    2025年6月14日是第二十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主题为“让文物焕发新活力 绽放新光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新宾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部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守护新宾千年文脉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构筑起坚实的司法保障,形成“专业评估+司法保障+全民守护”的新宾模式。







    立体化调查,多维度守护文物
    安全



    2021年起,检察干警深入密林田野,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猴石抗联密营遗址群等15处抗联遗址进行全面实地调查,开展“巡长城、护长城”活动,主动与县文旅局协作调研长城遗址及保护情况,共排查出案件线索11条。针对不同类型的文物遗址,采取相应的保护行动。

    筑牢汉长城保护屏障
    2022年5,发现国家级文保单位永陵南城址保护范围内违规存在27根电线杆,严重破坏历史风貌。检察干警运用无人机高空测绘获取全貌图像,深入现场勘察取证后发出检察建议,并召开联席会议、听证会,邀请省考古研究院专家现场指导,多名县委常委和人大代表现场督促办案。最终,县文旅局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拆除违建设施,让千年遗址重现风貌。2024年3月,针对省级文保单位白旗汉城址未设置保护标志说明的问题,经建议,县文旅局通过省文物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安放石质文物保护标志碑;当得知沈白高铁施工计划在保护范围内设置堆料场,经与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促使高铁施工成功避开,实现现代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和谐统一。同月,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汉代烽燧遗址——网户烽火台遭受人为破坏,经邀请人大代表公开听证并制发检察建议,县文旅局及当地政府及时处理复


    织密汉唐山城安全防线
    2024年3月,在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全覆盖调查中,发现省级文保单位黑沟山城(汉唐山城古遗址)存在城墙破损、砖石散落问题,建议县文旅局进行抢救性修缮,目前其南段城墙抢险加固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资金申请与施工计划有序推进。2023年4月,检察干警对太子城山城和杉松山城两处省级文保单位现场勘验发现,太子城山城未设防护围栏和警示牌,保护区内庄稼遍布、砖石散落,甚至有村民搬取山石自用;杉松山城西、南墙因风化、植物侵蚀及砌石特殊工艺,墙体脱落严重。经督促,县文旅局争取到210余万元保护资金进行修复,2025年5月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王艾竹开展遗址保护“回头看”活动
    护卫明长城文化遗产
    2021年起开展“巡长城、护长城”专项活动,针对明长城新宾段部分城墙砌石和敌台坍塌遗失严重的状况,建议争取190余万元省级资金,通过公开招标完成本体清理、城墙加固、局部补砌、散落砌石归安及危害树木清理工程,至2023年底修缮工作圆满完



    凝聚多方合力,协同推进文化
    遗产保护



    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新宾县检察院积极搭建多方合作平台。2022年6月,邀请辽宁省考古研究院副院长李新全开展《新宾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现状》专题讲座,提升干警知识储备,邀请其亲临永陵南城址指导工作。2023年5月,与当地乡政府召开联席会,营造“检府民”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邀请人大代表,联合乡镇干部开展“知家乡 爱家乡 奉献家乡”普法宣讲,分发普法宣传手册200余份。2025年3月,与县文旅局联合召开协同推进文物保护法宣传落实座谈会,围绕“凝聚法治合力 守护历史文脉”主题共商新路径,致力构建“预防—保护—利用全链条机制


    检察履职显成效,社会关注
    促发展


    新宾县检察院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领域的工作获得社会广泛关注。2023年10月,最高检新闻办、辽宁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第87次“走近一线检察官”直播活动,以“千年遗址何以焕发新生?”为主题,创单省最高阅读量,引发全民关注古遗址保护热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新媒体类一等奖。2024 年10月,《守护永陵南城址》《修复受伤的山城城墙》先后由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案“鉴”栏目摄制展播;“辽宁抚顺新宾:人大代表参与‘回头看’” 图片新闻被最高检官网、《检察日报》刊载;“新宾县检察院探索古迹遗址多层次保护路径” 工作被《法治日报》、人民网、法治网等权威媒体报道。




    随着2025年3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新宾县检察院将持续落实高检院“公益诉讼守护文明根脉”专项部署,深化文化遗产价值挖掘与传播,让历史文化焕发新活力,持续擦亮辽东大地文化遗产保护的检察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