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迎接第42个“4.18国际古迹遗址日”,4月16日,新宾县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王艾竹、联合乡镇干部,深入太子城山城遗址所在乡村,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和遗址保护“回头看”活动,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以法治力量护航文化遗产传承。
太子城山城是汉唐时期就存在的堡垒式防御工事典型代表,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检察干警、全国人大代表和乡镇干部实地查看了太子城山城遗址保护标识、围栏设施及周边环境,重点评估遗址本体保护与周边农耕活动的协调性,整体状况良好。春耕村民说:“现在,太子城山城遗址被围栏保护起来了,还立了标识牌,大家都知道得好好保护它。”
在遗址脚下的村落,双河村文化长廊里,检察官以办理的“督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太子城山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重点说明破坏文物的法律后果,呼吁村民主动参与遗址保护,成为“文明守护者”。全国人大代表王艾竹表示:“遗址是文明的活化石,保护文物就是守护民族根脉。”活动共发放普法手册200余份,有效提升了村民文物保护意识。
近年来,新宾县检察院持续深化“代表参与+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协同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已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推动修复受损遗址7处。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新宾县检察院将积极借助数字化手段,推动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守护历史记忆,共筑文明传承之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迎接第42个“4.18国际古迹遗址日”,4月16日,新宾县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王艾竹、联合乡镇干部,深入太子城山城遗址所在乡村,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和遗址保护“回头看”活动,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以法治力量护航文化遗产传承。
太子城山城是汉唐时期就存在的堡垒式防御工事典型代表,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检察干警、全国人大代表和乡镇干部实地查看了太子城山城遗址保护标识、围栏设施及周边环境,重点评估遗址本体保护与周边农耕活动的协调性,整体状况良好。春耕村民说:“现在,太子城山城遗址被围栏保护起来了,还立了标识牌,大家都知道得好好保护它。”
在遗址脚下的村落,双河村文化长廊里,检察官以办理的“督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太子城山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重点说明破坏文物的法律后果,呼吁村民主动参与遗址保护,成为“文明守护者”。全国人大代表王艾竹表示:“遗址是文明的活化石,保护文物就是守护民族根脉。”活动共发放普法手册200余份,有效提升了村民文物保护意识。
近年来,新宾县检察院持续深化“代表参与+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协同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已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推动修复受损遗址7处。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新宾县检察院将积极借助数字化手段,推动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守护历史记忆,共筑文明传承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