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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88期>新宾检察 | 3·15特辑 | 售假获高利,真的很“刑”!

      2025-03-20
    在电商快速发展的当下,消费者遭遇假货的情况屡见不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严重损害品牌商誉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极大扰乱。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有力震慑了售假行为,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随着电商兴起,各类品牌首饰备受青睐,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抓住“商机”售卖假货。2022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吴某甲在其经营的多家淘宝店铺,以约1000元的价格接受买家定制假冒知名品牌钻戒的订单。随后,吴某甲通过某珠宝城内不同店铺采购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钻戒、包装盒及防伪证书,同时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黄金饰品。吴某甲雇佣吴某乙负责将上述假冒钻戒进行包装、邮寄,雇佣郑某某承担淘宝店铺客服工作。经统计,吴某甲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钻戒571笔,成交金额605125元;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黄金饰品56笔,成交金额4043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查,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吴某甲等人刑事责任。最终,吴某甲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至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赔偿被侵害者,依法没收涉案假冒商品。













    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今年是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胜之年,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参与者,新宾县检察院将以此案的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维护品牌合法权益,为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驾护航。


    新宾县检察院呼吁,市场经营主体要诚信经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切勿为短期利益铤而走险。


    在电商快速发展的当下,消费者遭遇假货的情况屡见不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严重损害品牌商誉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极大扰乱。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有力震慑了售假行为,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随着电商兴起,各类品牌首饰备受青睐,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抓住“商机”售卖假货。2022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吴某甲在其经营的多家淘宝店铺,以约1000元的价格接受买家定制假冒知名品牌钻戒的订单。随后,吴某甲通过某珠宝城内不同店铺采购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钻戒、包装盒及防伪证书,同时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黄金饰品。吴某甲雇佣吴某乙负责将上述假冒钻戒进行包装、邮寄,雇佣郑某某承担淘宝店铺客服工作。经统计,吴某甲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钻戒571笔,成交金额605125元;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黄金饰品56笔,成交金额4043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查,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吴某甲等人刑事责任。最终,吴某甲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至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赔偿被侵害者,依法没收涉案假冒商品。













    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今年是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胜之年,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参与者,新宾县检察院将以此案的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维护品牌合法权益,为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驾护航。


    新宾县检察院呼吁,市场经营主体要诚信经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切勿为短期利益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