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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总结再出发 携手续写新篇章 | 新宾县检察院与新宾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成立一周年座谈会

      2024-07-09

    日前,新宾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一周年座谈会,总结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副县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珲及双方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2022年,新宾县建立抚顺地区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年来,扎实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召开协作办公室会议6次,协作办理案件21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率27.3%,刑事案件比为1:1.16,减少了117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办案期限更短,办案效果更好。

    会上,冯珲检察长总结了一年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01

    一是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检警双方在线索排查、侦查监督、机制沟通、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上协调运作。
    02

    二是要强化监督配合,做到“双赢多赢共赢”。要聚焦主要核心指标求突破,坚持对新的执法司法理念,统一认识,互相理解、支持,消除分歧,形成合力。
    03

    三是要强化同堂培训,特别是对新的司法解释和新型犯罪,要共同学习研判,推动形成统一办案标准,切实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文良局长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年来的工作表示认可,侦查监督协作机制的持续推进开启了新型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尤其在疑难重点案件办理中,沟通更顺畅,处理更得当。接下来,检警双方要以此为纽带,多开展同堂培训,统一司法理念,共同提升我县刑事案件的办理能力。

    座谈会上,检警双方还开展了同堂培训,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共同学习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围绕办案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探讨,就办理类似案件统一了执法理念。并对一些具体案件及办理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达成共识。


    下一步,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将继续共同探索、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工作方法,深化落实司法办案精细化要求,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实现新宾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日前,新宾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一周年座谈会,总结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副县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珲及双方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2022年,新宾县建立抚顺地区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年来,扎实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召开协作办公室会议6次,协作办理案件21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率27.3%,刑事案件比为1:1.16,减少了117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办案期限更短,办案效果更好。

    会上,冯珲检察长总结了一年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01

    一是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检警双方在线索排查、侦查监督、机制沟通、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上协调运作。
    02

    二是要强化监督配合,做到“双赢多赢共赢”。要聚焦主要核心指标求突破,坚持对新的执法司法理念,统一认识,互相理解、支持,消除分歧,形成合力。
    03

    三是要强化同堂培训,特别是对新的司法解释和新型犯罪,要共同学习研判,推动形成统一办案标准,切实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文良局长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年来的工作表示认可,侦查监督协作机制的持续推进开启了新型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尤其在疑难重点案件办理中,沟通更顺畅,处理更得当。接下来,检警双方要以此为纽带,多开展同堂培训,统一司法理念,共同提升我县刑事案件的办理能力。

    座谈会上,检警双方还开展了同堂培训,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共同学习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围绕办案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探讨,就办理类似案件统一了执法理念。并对一些具体案件及办理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达成共识。


    下一步,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将继续共同探索、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工作方法,深化落实司法办案精细化要求,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实现新宾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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