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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宾检察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启公益诉讼检察奋进新征程

      2024-07-09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党中央对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以来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最强动员令,要求检察机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全力提高政治站位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为工作导向,以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工作目标,以探索创新办案思路并勇于付诸实践行动为工作指南,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新宾县检察院通过组织干警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和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传达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院领导领学二十大报告原文等方式带领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大会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珲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重点解读,要求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工作, 更要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创新并注重总结提升,为提高办案质效积累经验能力,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供实践样本。


    2022年11月4日,新宾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最高检第四十批、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为主题,涉及土壤污染治理、耕地及林草资源保护、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等4起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案件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解决公益诉讼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可参照适用的规则和指引。我县地处辽东绿色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始终是重点工作领域,新宾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新篇章。


    冯珲检察长与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专项研究公益诉讼工作,明确通过总结学习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永陵南城址保护范围内工程设施拆除、小夹河明长城开发和保护、县域内三大水系跨省市协助保护等工作。努力通过奖励公益损害问题线索提供者、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等方式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拓展案源渠道,注重宣传工作,积极正向地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果,形成知家乡爱家乡奉献家乡的良好氛围。分管副检察长与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共同谋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及时、深入落实上级院最新专项工作部署,稳步开展好“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活动、医疗美容违法问题专项监督活动。三是办案过程中注重通过磋商、联席会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明确问题、权责和解决方案。“走出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最有力的实践,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依职权开展公益保护职责,到新宾镇围绕公共安全开展调查,发现镇内燃气设施大部分未设置警示标示和防护设施的问题,到水源地保护地开展调查,发现存在堆放废弃动物诊疗用品的问题,到太子河流域开展调查,发现一处村中河两岸堆积大量生活垃圾,持续近两公里的问题。发现上述问题线索后,迅速组织研判,针对废弃动物诊疗用品和生活垃圾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立案后向所在乡镇和主管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整改。针对燃气设施未设置警示标示和防护设施危害的公共安全的问题,经请示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后,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新宾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新征程上开展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当好安全“监督员”,生态资源“巡查员”、英烈军人妇女儿童“守护员”,依法能动履职,持续跟进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投入到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伟大实践中。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党中央对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以来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最强动员令,要求检察机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全力提高政治站位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为工作导向,以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工作目标,以探索创新办案思路并勇于付诸实践行动为工作指南,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新宾县检察院通过组织干警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和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传达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院领导领学二十大报告原文等方式带领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大会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珲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重点解读,要求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工作, 更要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创新并注重总结提升,为提高办案质效积累经验能力,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供实践样本。


    2022年11月4日,新宾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最高检第四十批、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为主题,涉及土壤污染治理、耕地及林草资源保护、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等4起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案件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解决公益诉讼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可参照适用的规则和指引。我县地处辽东绿色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始终是重点工作领域,新宾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新篇章。


    冯珲检察长与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专项研究公益诉讼工作,明确通过总结学习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永陵南城址保护范围内工程设施拆除、小夹河明长城开发和保护、县域内三大水系跨省市协助保护等工作。努力通过奖励公益损害问题线索提供者、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等方式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拓展案源渠道,注重宣传工作,积极正向地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果,形成知家乡爱家乡奉献家乡的良好氛围。分管副检察长与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共同谋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及时、深入落实上级院最新专项工作部署,稳步开展好“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活动、医疗美容违法问题专项监督活动。三是办案过程中注重通过磋商、联席会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明确问题、权责和解决方案。“走出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最有力的实践,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依职权开展公益保护职责,到新宾镇围绕公共安全开展调查,发现镇内燃气设施大部分未设置警示标示和防护设施的问题,到水源地保护地开展调查,发现存在堆放废弃动物诊疗用品的问题,到太子河流域开展调查,发现一处村中河两岸堆积大量生活垃圾,持续近两公里的问题。发现上述问题线索后,迅速组织研判,针对废弃动物诊疗用品和生活垃圾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立案后向所在乡镇和主管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整改。针对燃气设施未设置警示标示和防护设施危害的公共安全的问题,经请示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后,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新宾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新征程上开展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当好安全“监督员”,生态资源“巡查员”、英烈军人妇女儿童“守护员”,依法能动履职,持续跟进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投入到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伟大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