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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立首届工会组织

      2024-07-09

    1221日,新宾县检察院召开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成立了首届工会组织。

    本次会议由本院政治处主任姜楠主持。会上,副检察长商长发代表本院组建工会委员会领导小组作筹备工作报告,纪检组组长于云飞宣读选举办法草案由全体会员进行审议,副检察长霍焱宣读了新宾县总工会关于同意县检察院成立工会的批复;大会选举了我院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

    经过民主投票选举,我院干警吕莹同志当选工会主席,并代表工会干部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牢记工会组织的宗旨、牢记广大干警的要求,紧紧围绕新宾检察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好工会的各项职能,团结和动员全体会员,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把工会工作做好,不辜负全体工会会员的信任和期望。工会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心全意为全体干警服务,工会要通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开展,丰富检察干警的文化娱乐生活,增强大家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为干警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文化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检察长兰程指出,希望当选的工会干部能够代表本院会员的意愿和心声,服务好全院干警、保障好中心工作、开展好文体活动,为精神文明创建和创先争优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代表院党组对新一届工会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按照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发挥维护、建设、服务、学习的职能,创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局面。二是要按照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切实起到表率带头作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工会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三是全体工会会员应当履行会员职责,理解和支持工会委员会的工作,为工会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新宾县总工会副主席张丽雅、部长刘继峰参加了此次大会。

    新宾县检察院工会是院党组联系干警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干警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将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区总工会的指导帮助下,在丰富干警文化体育生活、维护职工权益、积极构建和谐机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221日,新宾县检察院召开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成立了首届工会组织。

    本次会议由本院政治处主任姜楠主持。会上,副检察长商长发代表本院组建工会委员会领导小组作筹备工作报告,纪检组组长于云飞宣读选举办法草案由全体会员进行审议,副检察长霍焱宣读了新宾县总工会关于同意县检察院成立工会的批复;大会选举了我院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

    经过民主投票选举,我院干警吕莹同志当选工会主席,并代表工会干部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牢记工会组织的宗旨、牢记广大干警的要求,紧紧围绕新宾检察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好工会的各项职能,团结和动员全体会员,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把工会工作做好,不辜负全体工会会员的信任和期望。工会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心全意为全体干警服务,工会要通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开展,丰富检察干警的文化娱乐生活,增强大家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为干警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文化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检察长兰程指出,希望当选的工会干部能够代表本院会员的意愿和心声,服务好全院干警、保障好中心工作、开展好文体活动,为精神文明创建和创先争优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代表院党组对新一届工会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按照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发挥维护、建设、服务、学习的职能,创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局面。二是要按照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切实起到表率带头作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工会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三是全体工会会员应当履行会员职责,理解和支持工会委员会的工作,为工会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新宾县总工会副主席张丽雅、部长刘继峰参加了此次大会。

    新宾县检察院工会是院党组联系干警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干警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将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区总工会的指导帮助下,在丰富干警文化体育生活、维护职工权益、积极构建和谐机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