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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宾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推进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24-12-09

    201839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通过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

    《通告》表明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和重点,确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公告了举报方式,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收集相关犯罪线索。

    《方案》明确了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要求全院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意见》对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联系配合、形成最大打击合力,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要确保案件质量,接受法律历史检验,充分行使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进一步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要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要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市院的各项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政法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滋生土壤。要紧密结合本地涉黑涉恶犯罪特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司法思想,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要突出重点,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而不侦等问题。

    会议要求,本院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院部署安排,以及本院制定的《通告》、《方案》与《意见》,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和公信力,同时注重加强舆论宣传,扩大检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影响力。

     

    201839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通过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

    《通告》表明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和重点,确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公告了举报方式,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收集相关犯罪线索。

    《方案》明确了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要求全院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意见》对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联系配合、形成最大打击合力,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要确保案件质量,接受法律历史检验,充分行使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进一步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要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要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市院的各项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政法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滋生土壤。要紧密结合本地涉黑涉恶犯罪特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司法思想,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要突出重点,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而不侦等问题。

    会议要求,本院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院部署安排,以及本院制定的《通告》、《方案》与《意见》,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和公信力,同时注重加强舆论宣传,扩大检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