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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宾检察 | 办理一起案件 守护一个领域——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

      2024-07-09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场景中对使用者个人信息读取和收集方便广泛的特点,在收集、分析之后进行售卖或者用作其他非法用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近期新宾县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本县居民路某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新宾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经立案后调查发现,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间,路某在其经营“某某通讯店”,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在未经客户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注册京东商城会员,非法牟利10535元。新宾县检察院就路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案,经公告无适格主体提起民事诉讼,将案件移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路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被告路某已将公益损害赔偿款全额缴付。该案是抚顺地区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路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为切实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同时引起社会群众高度重视,新宾县检察院与新宾县委网信办取得联系,2022年10月18日,县委宣传部、县舆情监测中心和新宾县检察院在县委宣传部进行座谈,重点围绕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公益诉讼检察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中的作用、公益损害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群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可行举措、规范个人信息收集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受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可能被用于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除影响公民个人生活外,还可能对公民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新宾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充分履职,与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密切配合,形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合力,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场景中对使用者个人信息读取和收集方便广泛的特点,在收集、分析之后进行售卖或者用作其他非法用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近期新宾县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本县居民路某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新宾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经立案后调查发现,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间,路某在其经营“某某通讯店”,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在未经客户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注册京东商城会员,非法牟利10535元。新宾县检察院就路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案,经公告无适格主体提起民事诉讼,将案件移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路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被告路某已将公益损害赔偿款全额缴付。该案是抚顺地区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路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为切实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同时引起社会群众高度重视,新宾县检察院与新宾县委网信办取得联系,2022年10月18日,县委宣传部、县舆情监测中心和新宾县检察院在县委宣传部进行座谈,重点围绕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公益诉讼检察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中的作用、公益损害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群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可行举措、规范个人信息收集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受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可能被用于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除影响公民个人生活外,还可能对公民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新宾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充分履职,与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密切配合,形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合力,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