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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检发布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晓利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提起公诉

      2024-12-09




    日前,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南山城镇派出所原所长郑晓利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经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晓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晓利于20155月至20182月担任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清原镇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明知郑东旭等人于2016629日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犯罪的情况下,接受郑东旭家属的请托并收受钱款,指使案件承办人到清原满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将该案价格认证委托撤回,故意包庇郑东旭等人免受刑事追究,导致郑东旭等人于 201610月至20184月期间又实施了三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直至 2018 10 12 日方对郑东旭等人刑事立案处理,充当了恶势力的保护伞。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 2019510日判决郑东旭等人犯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并认定郑东旭等人为恶势力 。

     

    被告人郑晓利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免受追诉,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南山城镇派出所原所长郑晓利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经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晓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晓利于20155月至20182月担任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清原镇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明知郑东旭等人于2016629日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犯罪的情况下,接受郑东旭家属的请托并收受钱款,指使案件承办人到清原满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将该案价格认证委托撤回,故意包庇郑东旭等人免受刑事追究,导致郑东旭等人于 201610月至20184月期间又实施了三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直至 2018 10 12 日方对郑东旭等人刑事立案处理,充当了恶势力的保护伞。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 2019510日判决郑东旭等人犯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并认定郑东旭等人为恶势力 。

     

    被告人郑晓利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免受追诉,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