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进入听证人员闭门评议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先行离场),各位听证员先自行讨论,待讨论结束后,对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依次发表意见。”9月18日上午,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主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董红、员额检察官王艳一并参加,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值班律师、诉讼参与人及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应邀参加了听证。
本次听证的主要内容是对犯罪嫌疑人尚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公开听证。在进入开始听证环节前,兰程检察长首先解释了不起诉三种情形的适用条件和具体含义及检察机关为什么要举行公开听证、哪些工作可以要求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该案件发生于2020年7月12日20时23分许,犯罪嫌疑人尚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从新宾满族自治县榆树乡出发前往上夹河镇,由东向西行驶至永陵镇夏园村时,因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刘某某醉酒驾驭的畜力车追尾相撞,造成被害人刘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犯罪嫌疑人尚某某对这起交通肇事承担主要责任。事发后,犯罪嫌疑人尚某某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
在听证调查阶段,承办员额检察官王艳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对尚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主持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基本情况及拟处理意见,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侦查人员及值班律师的意见。
听证员针对案件细节问题向嫌疑人进行了提问后,经过闭门独立评议,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2020年9月,我院严格按照最高检规范标准,在全市两级院中率先建成规范化检察听证室并投入使用。检察听证室具备听证过程管控、互联网直播、设备联动、数据汇聚等功能,抓住听证“命脉”,实现听证“面对面+零接触”,确保听证公开、透明、规范。
兰程检察长在听证会结束时强调,进入新时代,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全、环境越来越期盼……。“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有力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确保案件最终处理公正,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是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统一的有效途径。公开听证更是以人民为中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根本要求。新宾县院将进一步用好公开听证这种方式,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公信力,以“看得见”的方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把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下面进入听证人员闭门评议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先行离场),各位听证员先自行讨论,待讨论结束后,对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依次发表意见。”9月18日上午,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主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董红、员额检察官王艳一并参加,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值班律师、诉讼参与人及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应邀参加了听证。
本次听证的主要内容是对犯罪嫌疑人尚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公开听证。在进入开始听证环节前,兰程检察长首先解释了不起诉三种情形的适用条件和具体含义及检察机关为什么要举行公开听证、哪些工作可以要求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该案件发生于2020年7月12日20时23分许,犯罪嫌疑人尚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从新宾满族自治县榆树乡出发前往上夹河镇,由东向西行驶至永陵镇夏园村时,因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刘某某醉酒驾驭的畜力车追尾相撞,造成被害人刘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犯罪嫌疑人尚某某对这起交通肇事承担主要责任。事发后,犯罪嫌疑人尚某某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
在听证调查阶段,承办员额检察官王艳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对尚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主持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基本情况及拟处理意见,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侦查人员及值班律师的意见。
听证员针对案件细节问题向嫌疑人进行了提问后,经过闭门独立评议,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2020年9月,我院严格按照最高检规范标准,在全市两级院中率先建成规范化检察听证室并投入使用。检察听证室具备听证过程管控、互联网直播、设备联动、数据汇聚等功能,抓住听证“命脉”,实现听证“面对面+零接触”,确保听证公开、透明、规范。
兰程检察长在听证会结束时强调,进入新时代,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全、环境越来越期盼……。“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有力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确保案件最终处理公正,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是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统一的有效途径。公开听证更是以人民为中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根本要求。新宾县院将进一步用好公开听证这种方式,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公信力,以“看得见”的方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把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