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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相关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提升”,在织密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向前开展。
坚持在岗,履职有我
2020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兰程检察长在研讨疑难复杂案件
院党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部署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抓紧抓牢,全面统筹、周密部署、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统一指挥,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级党委政府、上级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学习《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先后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院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本院疫情防控的实施方案》《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部节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号召全体干警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基础上,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不松劲。
牵头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点人员和外地来(返)我县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主动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第一检察部:高效规范办理案件,全力维护防控期间办案秩序
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监委机关沟通协调,建立防疫期间办案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采取远程视频系统宣告送达法律文书。办理案件因时制宜,除远程宣告相关法律文书,还采取远程讯问、询问核实案件情况,引导律师通过电话、12309中国检察网等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减少人员流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让数据“多跑路”,完成“少见面”的案件流转,确保办案质效“不打折、再提升”。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办理批准逮捕案件6件11人,提起公诉8件13人,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详细列出证据补查提纲。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办理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020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七)县监察委向我院移送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承办检察官一边加班加点审查案件,一边与公安和监委等部门协调衔接,将嫌疑人从市内办案基地带回新宾进行体检、及时送县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时值春节假期,也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针对此案在充分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于2020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在法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本案的审查批捕工作,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同心履职待疫散——第二检察部”防控、工作”齐头并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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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相关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提升”,在织密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向前开展。
坚持在岗,履职有我
2020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兰程检察长在研讨疑难复杂案件
院党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部署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抓紧抓牢,全面统筹、周密部署、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统一指挥,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级党委政府、上级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学习《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先后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院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本院疫情防控的实施方案》《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部节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号召全体干警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基础上,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不松劲。
牵头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点人员和外地来(返)我县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主动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第一检察部:高效规范办理案件,全力维护防控期间办案秩序
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监委机关沟通协调,建立防疫期间办案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采取远程视频系统宣告送达法律文书。办理案件因时制宜,除远程宣告相关法律文书,还采取远程讯问、询问核实案件情况,引导律师通过电话、12309中国检察网等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减少人员流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让数据“多跑路”,完成“少见面”的案件流转,确保办案质效“不打折、再提升”。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办理批准逮捕案件6件11人,提起公诉8件13人,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详细列出证据补查提纲。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办理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020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七)县监察委向我院移送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承办检察官一边加班加点审查案件,一边与公安和监委等部门协调衔接,将嫌疑人从市内办案基地带回新宾进行体检、及时送县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时值春节假期,也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针对此案在充分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于2020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在法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本案的审查批捕工作,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同心履职待疫散——第二检察部”防控、工作”齐头并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