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全院干部职工:
当前,举国上下正在进行一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斗争,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省院、市院对检察机关防控疫情作出重要部署,中央、省市县委、各级政府作出具体安排,我院第一时间制定并印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在这关键的时刻,需要我院全体干部职工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在此,特向全院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防控疫情斗争的严峻性、紧迫性及防控疫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市县委和各级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强化大局意识,服从组织领导,在扎实做好全院防控疫情工作基础上积极主动参与到全县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之中。
第二,争当先锋作表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扬冲锋在前、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优良作风,带头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各级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再推进的要求,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做好防控疫情的各项要求,坚决落实防控措施,主动承担防控任务,以实际行动践初心、担使命。
第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准确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服从院党组工作安排。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教育引导身边家人和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科学认识疫情,消除恐慌情绪,形成有效防控疫情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四,自觉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外出一律佩戴口罩,不随意处置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做好公共卫生、室内卫生和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出现发热、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单位报告。凡春节期间前往或经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接待或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人员的,应主动报告并居家观察。
第五,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引导身边家人和亲朋好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聚会,非特殊事由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第六,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或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及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有关治理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
关键时刻显担当,危急时刻见境界。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
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全院干部职工:
当前,举国上下正在进行一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斗争,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省院、市院对检察机关防控疫情作出重要部署,中央、省市县委、各级政府作出具体安排,我院第一时间制定并印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在这关键的时刻,需要我院全体干部职工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在此,特向全院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防控疫情斗争的严峻性、紧迫性及防控疫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市县委和各级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强化大局意识,服从组织领导,在扎实做好全院防控疫情工作基础上积极主动参与到全县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之中。
第二,争当先锋作表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扬冲锋在前、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优良作风,带头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各级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再推进的要求,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做好防控疫情的各项要求,坚决落实防控措施,主动承担防控任务,以实际行动践初心、担使命。
第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准确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服从院党组工作安排。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教育引导身边家人和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科学认识疫情,消除恐慌情绪,形成有效防控疫情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四,自觉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外出一律佩戴口罩,不随意处置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做好公共卫生、室内卫生和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出现发热、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单位报告。凡春节期间前往或经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接待或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人员的,应主动报告并居家观察。
第五,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引导身边家人和亲朋好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聚会,非特殊事由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第六,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或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及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有关治理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
关键时刻显担当,危急时刻见境界。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