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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丨新宾县院首聘公益诉讼观察员 共同守护青山绿水

      2024-12-09

     

          为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创新工作方式,激发全社会了解、参与、监督公益诉讼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社会各界形成对生态资源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网格化监督,使检察职能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实现公益诉讼工作的创新发展,近日,本院民行部门主管领导及民行部门全体干警会同县水源办负责同志深入到我县国家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所在的南杂木镇、上夹河镇、木奇镇和红升乡首批聘任14名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观察员,为实现对县域内国家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全方位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监督进行有益探索。

     

    新宾县检察院在上夹河镇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

    为此,新宾县院专门制定出台了《公益诉讼观察员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新宾县检察院在红升乡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

     

    新宾县检察院在木奇镇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


    新宾县院分别在上述四个乡镇举行了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为14名公益诉讼观察员颁发聘书,要求受聘的公益诉讼观察员严格按照《公益诉讼观察员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邀请乡镇政府领导共同进行了座谈,部分观察员表态并提供了公益诉讼相关的案件线索。

    新宾县检察院在南杂木镇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


    下一步,新宾县检察院将陆续在食品药品安全、森林资源、土地资源保护等领域聘任推进公益诉讼观察员体制,以微信平台“随手拍”功能为载体,搭建公益诉讼线索社会化采集和智能化取证平台,丰富发现案件线索的反馈渠道,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生态资源等领域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督体系。


    聚焦公益民生


    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表示,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既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准确、及时的掌握社情民意,拓宽公益诉讼案件来源线索,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充分地发挥各项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确保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效。


     

     

     

          为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创新工作方式,激发全社会了解、参与、监督公益诉讼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社会各界形成对生态资源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网格化监督,使检察职能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实现公益诉讼工作的创新发展,近日,本院民行部门主管领导及民行部门全体干警会同县水源办负责同志深入到我县国家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所在的南杂木镇、上夹河镇、木奇镇和红升乡首批聘任14名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观察员,为实现对县域内国家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全方位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监督进行有益探索。

     

    新宾县检察院在上夹河镇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

    为此,新宾县院专门制定出台了《公益诉讼观察员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新宾县检察院在红升乡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

     

    新宾县检察院在木奇镇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


    新宾县院分别在上述四个乡镇举行了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为14名公益诉讼观察员颁发聘书,要求受聘的公益诉讼观察员严格按照《公益诉讼观察员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邀请乡镇政府领导共同进行了座谈,部分观察员表态并提供了公益诉讼相关的案件线索。

    新宾县检察院在南杂木镇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


    下一步,新宾县检察院将陆续在食品药品安全、森林资源、土地资源保护等领域聘任推进公益诉讼观察员体制,以微信平台“随手拍”功能为载体,搭建公益诉讼线索社会化采集和智能化取证平台,丰富发现案件线索的反馈渠道,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生态资源等领域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督体系。


    聚焦公益民生


    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表示,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既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准确、及时的掌握社情民意,拓宽公益诉讼案件来源线索,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充分地发挥各项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确保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