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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扩大)的通知

      2024-12-09

    各位党组成员、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支部书记: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将于2018821日(周二)9:00在六楼小会议室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扩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会议组成

      本次会议由兰程检察长主持,参会人员有院党组成员、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如不能参会需向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同志请假。

    2. 主要内容

    (一)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负责)

    (二)学习省、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肇寒冰负责)

    (三)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五专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第二支部负责)

    (四)由兰程检察长总结发言。

    三、有关要求

    (一)参会人员应在会前自学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学习研讨,交流心得,会后向党组学习秘书上交学习材料及心得体会,由党组学习秘书建档保管;

    (二)参会人员应要做好学习笔记,党组学习秘书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及会议记录,存入党组中心组档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8814

    各位党组成员、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支部书记: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将于2018821日(周二)9:00在六楼小会议室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扩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会议组成

      本次会议由兰程检察长主持,参会人员有院党组成员、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如不能参会需向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同志请假。

    2. 主要内容

    (一)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兰程负责)

    (二)学习省、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肇寒冰负责)

    (三)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五专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第二支部负责)

    (四)由兰程检察长总结发言。

    三、有关要求

    (一)参会人员应在会前自学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学习研讨,交流心得,会后向党组学习秘书上交学习材料及心得体会,由党组学习秘书建档保管;

    (二)参会人员应要做好学习笔记,党组学习秘书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及会议记录,存入党组中心组档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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