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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新宾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4-12-09

    1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进行传达贯彻,22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当日下午,新宾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召开检察长办公会,研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调配人员,布置工作任务。39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再次专题深入研究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通过了三个文件,进一步具体措施和要求。

    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近期该院主要主要围绕以下五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专题学习,强化政治担当。

    通过召开全院大会、党组扩大会、检察长办公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相关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站位和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以坚强的决心和战斗的精神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民心工程”、“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和“长期工程”抓实、抓牢、抓紧、抓严。

    (二)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该院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结合新宾地域特点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要求、步骤安排、打击重点、工作措施手段、部门职能分工联动等事项加以进一步细化,使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工作职责更加具体,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并根据这个方案,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使与公安、人民法院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更加顺畅。

    (三)落实工作要求,搭建工作平台。

    该院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县政法委汇报专项工作的组织安排、进展情况,在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监督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事检察二部。刑事检察二部收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传阅,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同时,根据业务职能,组建五个工作组,在各司其职中加强内部衔接配合,把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内设机构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了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报告制度,重大案件和工作做法及时报送。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该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依法履职、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主动加强同监察委员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推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别与县公安局刑侦、预审和羁押监管部门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就专项斗争工作中涉及的办案程序、信息通报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并达成共识。建立起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及时长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提高。督促加强安全监管,杜绝内外串联,防止不良事故发生。向在押人员深挖案件线索,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的覆盖面,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五)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

    为主动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院积极通过户外张贴、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向全县人民发布《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举报方式。院党组成员分成三个宣传调研工作小组,分赴全县15个乡镇,结合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十九大精神和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的法律政策做进一步宣传和释疑解惑及舆论引导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做法,,在417日新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得到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在省、市院和县委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密切加强与公安、人民法院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用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进行传达贯彻,22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当日下午,新宾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召开检察长办公会,研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调配人员,布置工作任务。39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再次专题深入研究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通过了三个文件,进一步具体措施和要求。

    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近期该院主要主要围绕以下五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专题学习,强化政治担当。

    通过召开全院大会、党组扩大会、检察长办公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相关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站位和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以坚强的决心和战斗的精神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民心工程”、“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和“长期工程”抓实、抓牢、抓紧、抓严。

    (二)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该院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结合新宾地域特点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要求、步骤安排、打击重点、工作措施手段、部门职能分工联动等事项加以进一步细化,使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工作职责更加具体,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并根据这个方案,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使与公安、人民法院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更加顺畅。

    (三)落实工作要求,搭建工作平台。

    该院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县政法委汇报专项工作的组织安排、进展情况,在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监督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事检察二部。刑事检察二部收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传阅,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同时,根据业务职能,组建五个工作组,在各司其职中加强内部衔接配合,把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内设机构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了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报告制度,重大案件和工作做法及时报送。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该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依法履职、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主动加强同监察委员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推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别与县公安局刑侦、预审和羁押监管部门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就专项斗争工作中涉及的办案程序、信息通报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并达成共识。建立起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及时长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提高。督促加强安全监管,杜绝内外串联,防止不良事故发生。向在押人员深挖案件线索,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的覆盖面,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五)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

    为主动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院积极通过户外张贴、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向全县人民发布《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举报方式。院党组成员分成三个宣传调研工作小组,分赴全县15个乡镇,结合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十九大精神和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的法律政策做进一步宣传和释疑解惑及舆论引导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做法,,在417日新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得到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在省、市院和县委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密切加强与公安、人民法院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用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