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扫除黑恶势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现将本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和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争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
(九)在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的地痞流氓等黑恶势力;
(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实施犯罪活动、逃避打击提供帮助的各类“保护伞”;
(十一)其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政策界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指导帮助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
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密切加强与公安、人民法院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严防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我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4-55066014
举报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肇兴路33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扫除黑恶势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现将本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和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争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
(九)在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的地痞流氓等黑恶势力;
(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实施犯罪活动、逃避打击提供帮助的各类“保护伞”;
(十一)其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政策界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指导帮助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
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密切加强与公安、人民法院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严防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我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4-55066014
举报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肇兴路33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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